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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所謂的Web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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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點,辦公室裡靜悄悄的,只剩下幾隻小貓還在處理雜事。對電視台來,這個時間還有人留著加班,是極為正常的事,或許準備著明天的外景,或是剛出完外景回來。而我則利用這段時間,把前幾天拍攝的帶子轉成數位檔案,好帶回家剪接。

這需要幾個小時的等待,為了排遣無聊,便把這陣子讀完的一本書在此分享一下。

書名是個有點令人不知所云的疑問句:《你在看誰的BLOG?》內容旨在批判Web 2.0被過度吹捧的時代現象。有些段落寫得讓人俯首省思,有的卻有觀念過於老派保守之嫌。但我並不在此評斷此書的整體優劣,因為那需要豐富的數位時代經驗,我自認不足。

但其中幾段涉及「網路對舊媒體業之衝擊」的文章,正好多日前和同事也談過類似的概念,藉此拿來聊聊。

所謂舊媒體業,包括唱片、報章雜誌、書本、還有我所從事的電視傳播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各式體系;而什麼又是web 2.0呢?它並不是一個產品,或是什麼技術,而是一項網路概念。根據被本書罵得狗血淋頭之維基百科所下的定義:

Web 2.0 is a term describing the trend in the use of World Wide Web technology and web design that aims to enhance creativ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most notably, collaboration among users.

簡單地說,「透過網路,讓使用者自由自在地交流」,即是web 2.0的核心意義。

交流影片,成就了Youtube;交流知識,成就了維基百科;交流生活,成就了數以萬計像這兒的Blog。如果還有漏掉的交流類別,那就拜請當代的網路大神:Google。

除了上述知名的網路媒介之外,還有其它數不盡的共享軟體、網站,讓使用者可以輕易從他人的電腦裡,取得想要的任何影音產品,無論是某部未上檔的電影、某位歌手的專輯、某套昂貴的軟體,都是Web 2.0提供給我們的產品,而且,只要付幾百元的上網費就有了。

這個現象對舊媒體造成了什麼衝擊?早已不是新聞,看看受難者1號代表:唱片業的現況,拜MP3分享下載所賜,現在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已逐漸脫離唱片本身,而轉向經營歌手帶來的附加表演價值,如節目通告、演唱會等。例如近期吹起的一股懷舊風,多少久未發片的上一代歌手,紛紛辦起個人演唱會,而且,票房收益十分強眼

歌手翻身,唱片公司賺錢,皆大歡喜。但有一群人卻會因此受到影響,那就是寫歌譜曲的幕後創意人員,他們減少了發表新歌的管道,對整個唱片界而言,這是「創意內容」流失的警訊。

這也正是我讀這本書最大的共嗚之處:在web 2.0面前,創意人員正在逐漸失去「孕育創意內容的市場」。

舉凡前述提及的Youtube、維基百科、Google等當今著名的網路媒體,無論經營的方向是娛樂、影像、音樂、知識,它們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提供的東西只有一樣:「分享的平台」,但並不提供任何的「內容」。Youtube的經營者並不拍短片;維基百科的工程師並不撰寫知識;Google的數萬名員工,給你的服務就是通往別處的”連結”。

那他們的「內容」從何而來?那些真正吸引我們上Youtube流連忘返的影片,是誰提供的呢?答案是我們每一個人。有人把家裡寵物耍笨的影片上傳,有人把自製的粗糙鬼片上傳,有人把可樂加曼陀珠會發生什麼事的影片上傳。人們透過這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和創意,其實是件很美好的事。

但你也可以在youtube上看到花費高額成本的精緻影片,甚至電視台還會將節目轉檔上傳,讓網友們直接在網路上收看。就電視台的立場,這似乎是極為有效 (尤其是對初識網路威力的高層而言) 的宣傳手法,利用在新媒體的曝光,吸引觀眾回到電視機這個舊媒體代表的面前。但隨著年輕世代上網習慣的建立,網路頻寬給予影片品質的提升,既然上網可以看節目,還有多少人願意守在電視機前忍受廣告呢?這對觀眾而言,是一種收視自主的展現;但對製播這些節目的工作人員而言,這些令觀眾厭煩的廣告,卻是養活他們的最大收益來源。

也就是說,web2.0提供平台,得到了上億美元的股價;使用者繳付網路費,得到價值原高於此的影音享受;而創意人員提供了環節中最重要的內容,非但得不到報酬,還因為網路影音造成的視聽人口流失和收益下降,必須面臨低薪化,甚至裁員的下場。

web2.0並沒有錯,甚至,它或許會是這個世代最偉大的發明。從使用者的角度思考,這項概念的確達成了前所未見的資訊交流,人們將資訊發佈和接收的權力重新握回手中,嘗試擺脫媒體巨獸長久來的單向控制。而且,這個舊時代的巨獸,也的確被打得有點體無完膚。

但必須思考的另一個角度,在於如何提供創意產業相對的報酬,一部花費上億元的電影,不可能為了資訊共享這份願景而免費提供民於下載。如果創意人員拿不到錢,誰還有能力和意願,花去大量時間和成本去生產更精緻的創意產品呢?

前公視董事長曾向我們分享他在韓國參加的媒體交流會議,會中有一項被突顯出來的口號:「STRIKE BACK!」意指舊媒體將要向網路作出「回擊」,當然這可能只是激勵士氣的口號,因為舊媒體不該將網路視為敵人,而是該視為共生的伙伴。

舊媒體需要發聲的新平台,網路業者也需要內容才得以生存。就像花和蜂,前者提供花粉,後者提供播送的服務。

如果我們將網路視作蒼蠅,把自己視作捕蠅草,妄想將前者當作成長的養份,那麼我必須說,這頭蒼蠅絕不會讓抓到,即使抓到,也消化不了。

銷售管道的網路化,是目前所有舊媒產業都在嘗試和挑戰的考驗。而裡頭最難的二道題目:一道是數位產品的無限複製化特性,這讓版權保護的工作十分困難;另一道難題,也是最核心而根本的問題–如何建立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網路下載=免費的概念已根深蒂固地蔓延在人們心中,如果轉化?透過下載單品的降價?透過售後服務機制的建立?或是,回到根本,提供創意產品本身的價值?

看著自己,看著在幽暗辦公室裡加班的同事,鍵盤被啪啦啦敲擊,影印機送紙的卡匣聲一陣陣傳來⋯我有些擔心,有些徬徨,看著時代巨輪正在瘋狂轉動,我們究竟準備好了嗎?

作者為sysaries

六月 2, 2008 於 4: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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